21px">九、聘用
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年龄、学历、身体条件、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或与本招聘启事要求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禁止参与本院其他招聘活动,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医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人员,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医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平台发布各类通知。
(四)本次招聘由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75-2286017。
(五)未尽事宜,请与我院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5-2286023。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
2024年5月31日